关于举办2021年安全教育培训班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市直工程参建单位:
根据住建部《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》和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《关于举办学习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〉宣贯培训班的通知》(汕建监字〔2021〕47号)精神,结合协会今年培训工作安排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以下简称《安全生产法》)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住建局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,全面加强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工地一线人员生命财产安全,全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我会定于9月22日至24日举办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、地点及学时
时间:9月22日至24日(上午9:00-12:00 ,下午2:30-5:00),23日全天听取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讲座和市质安站领导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并作部署。
地点:汕尾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(汕尾市海丰县海丽大道西侧立邦石材后方)
培训学时:24学时(三天);培训的学时做为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,发给证明,做为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依据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宣讲;
2、市质安站领导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,部署我市市直工程建筑安全工作;
3、有关专家讲解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;
4、参观特种作业培训基地。
三、培训对象
各会员单位施工现场人员、市直在建工地的项目负责人、监理项目总监、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。
四、培训方式及费用
采用讲座和面授方式实施培训,三天费用240元/人。培训费用汇到下面账户,培训时取回培训发票。
名称:汕尾市建筑业协会
纳税人识别号:51441500MJM1802311
地址: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夏楼美创客空间4楼
开户行: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
帐号:80020000010617400
五、培报名时间和方式
报名方式:请参训单位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及缴款回执发送到我协会邮箱(swjx3311969@163.com)。
电话:0660-6693356/0660-3888138
联系人:王静钦、熊春艳
六、其他事项
1、9月22日上午报到,各单位派代表到协会办公室(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夏楼美创客空间4楼)领取学习资料。
2、凡参加培训的学员(含工作人员)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出示本人当日"粤康码"绿码和"通信大数据行程卡"。近14天内到过福建莆田、泉州、厦门、福州等地的学员本期暂不参加培训,其他外省的(以"粤省事"中的"行程码"为准),须提供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现场测量体温<37.3℃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,方可进入会场;
3、请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。
附件: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
汕尾市建筑业协会
2021年9月16日
附件:
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姓名 | 职务 | 联系电话 | 备注 |